各轄市(區)科技局、財政局,常州經濟開發區科技金融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提出的“四個走在前”“四個新”重大任務,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532”發展戰略,加快打造長三角創新中軸和產業科技創新中心,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引領支撐國際化智造名城和新能源之都建設,現組織開展常州市科技計劃(國際科技合作/港澳臺科技合作專項)項目申報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圍繞構建形成以10大先進制造業集群、28條重點產業鏈為特色的“1028”產業體系發展格局,全面實施國際科技創新合作“一區一名片”,重點支持與全球創新型國家、“一帶一路”相關國家及港澳臺地區的產業研發創新合作,進一步提升我市開放創新水平和國際科技合作能力,主要支持國際技術合作研發、港澳臺科技合作研發、創新國際化服務體系建設、國際科技合作園區建設等方面。
二、指南方向及支持方式
(一)指南方向
1.國際產業技術研發合作項目
(1)“一帶一路”創新合作項目
5001支持我市單位機構,響應“一帶一路”倡議,面向“一帶一路”相關國家開展跨國聯合研發、技術轉移轉化。優先支持技術成果在合作國家實現應用示范,促進我市技術或產品走出去。
主要外方合作機構所在國家應為已同中國簽訂共建“一帶一路”合作文件的國家(參見“中國一帶一路網”https://www.yidaiyilu.gov.cn的“國別專區”)。
(2)重點國別產業技術研發合作項目
5002主要是圍繞我市“1028”產業體系建設和創新型企業的培育,針對我市企事業單位創新國際化需求,面向英國、以色列、德國、美國、法國、芬蘭、捷克、澳大利亞、新西蘭、加拿大、韓國、日本、俄羅斯等產業技術創新能力強的國家和地區,支持開展跨國聯合研發或技術轉移,加強消化吸收、提升創新水平。
2.港澳臺科技合作項目
5003支持我市單位機構面向港澳臺地區,圍繞常州產業創新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關鍵技術需求,開展跨境聯合研發、技術轉移轉化等,優先支持產業化前景好的項目。
3.國際化創新服務體系建設項目
(1)國際技術轉移服務機構
5004支持我市企事業單位積極拓展對外合作渠道,引進國外一流高校、科研機構及跨國公司等在我市建設國際技術轉移服務機構,開展跨國技術轉移業務和海外人才引進,服務全市創新國際化需求。重點支持我市國際科技合作園區和在常高校建設國際技術轉移服務機構。
要求有穩定優質的合作渠道(需提供合作協議或技術合作、人才引進等案例);有較好的專業團隊,滿足業務要求的工作條件,明確的國際技術轉移服務章程和業務發展規劃;運行狀況良好,上年度有一定的國際技術轉移服務收入或相關業務投入。
(2)國際聯合實驗室
5005支持我市高校、科研院所、醫院等研究型事業單位與國外一流高校、科研機構、創新型企業等在我市共建聯合實驗室,開展持續性跨國聯合研發。
要求與外方合作伙伴已簽訂合作共建協議,具有穩定和明確的研發合作機制,涉及研發內容非針對具體的一次性項目合作;有固定的研發場地,專門的研發設備和研發人員,并已投入研發經費用于開展實質性研發合作項目;有明確的人才交流互訪和培養的計劃。
4.境外離岸創新中心建設項目
(1)企業境外研發機構
5006支持我市有條件的創新型領軍企業、科技型上市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以收并購或投資新建等方式在境外設立研發機構,直接利用當地高端人才、先進科研條件和創新環境等研發資源開展研發活動,引進相關創新成果、創新資源落戶常州。
企業境外研發機構要求提供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境外研發機構在所在國或地區的注冊登記信息證明材料,應具有固定的場所、一定數量的研發人員、必要的儀器設備和科研條件,有明確的研發領域、必要的研發經費投入和研發人員,以及實質性開展的研發項目。
(2)境外產學研合作平臺
5007支持我市企業與境外研發型企業、高校院所簽訂合作協議,以技術研發、成果轉移轉化、人才培養為核心,在境外共建產學研合作平臺。
境外產學研合作平臺要求有一定的場地面積和項目服務人員,申報單位對平臺已進行了必要的經費投入,非針對具體的一次性項目合作,應具有穩定而明確的合作機制,且平臺已掛牌運行。平臺通過合作持續為我市提供人才、技術、設施等多方面的科研創新支撐。
(3)境外科技創業服務平臺
5008支持我市單位以與境外創業服務機構合作或直接投資的方式設立境外科技創業服務平臺,充分利用當地頂尖科創資源,孵化創業項目,培育成熟后引進到我市產業化。
要求與境外合作伙伴已簽訂合作共建協議或已在當地設立創業服務機構,有明確的創業孵化場地,有較好的團隊從事創業管理,能提供專業的創業服務,每年需引進一定數量的企業或項目、人才到我市創新創業。
5.中以常州創新園、中德創新園建設專項
5009支持中以常州國際創新園和中德創新園建設,鼓勵和引導以色列、德國的企業、高校院所、科技服務機構、人才團隊等創新資源向園區集聚,提升園區創新能力建設。支持對象為:“中以常州創新園共建計劃”項目,中以、中德科技合作項目、國際科技企業孵化器、國際科技合作平臺機構等。
(二)支持方式
項目采用前資助的方式支持,即市科技局組織專家評審后擇優下達資助經費,在項目執行期到期后的半年內,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項目驗收。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條件
1.申報單位應為常州市行政區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
2.申報單位應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財務管理機構健全,財務管理規范,建立研發費用輔助賬,有研發投入且按規定進行年度會計核算。項目申報時,企業應如實填報上年度企業研發投入情況和本年度研發投入預算情況。
3.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只能申報1項本計劃項目。
(二)項目負責人條件
1.項目負責人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職業道德和實施項目所需的組織與管理協調能力。
2.項目負責人應是項目第一承擔單位的正式在職人員,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齡前完成所申報的項目。
3.同一項目負責人同一年度只能申報1項本計劃項目。
(三)申報項目條件
1.申報項目必須符合指南方向。實施方案必須科學合理,實施內容明確,技術路線成熟,預期目標具體,經費預算合理。
2.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兩年。第一承擔單位必須為項目建設與運行的主體,鼓勵產學研合作聯合申報。
3.項目主要境外合作單位不得是項目申報單位在境外設立的企業或研發機構,不得是外資在境內設立的企業或研發機構,不得是在境外避稅地設立的殼公司,項目不得是企業集團境內外分支機構之間的合作。
4.項目中外合作雙方應具有良好的交流合作基礎,研發合作項目已簽署合作協議,合作協議應規范嚴謹,對外明確各方在合作中的職責分工,并包括知識產權專門條款,合作協議需雙方單位有權簽字人簽字或加蓋印章,或由有權簽字人書面授權他人簽字,同時明確簽字各方的姓名、單位、部門、職務等信息。外文合作協議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申請經費不超過項目總預算的50%。
(四)優先支持類
1.優先支持1028產業體系中的未來產業項目。
2. 優先支持高端創新人才牽頭的項目。
3.優先支持能為完成任務提供充足自籌資金的項目。
4.優先支持已支付研發費用的聯合研發或技術轉移項目。
(五)限制申報類
1.項目負責人或企業承擔的市科技計劃項目,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該項目負責人或企業不得申報:
(1)未填報2023年市科技計劃在研項目執行情況表;
(2)2022年1月1日起,有終止、撤銷;
(3)2023年1月1日起,有總結結題;
(4)截止2024年1月1日,有應結未結。
2.項目負責人在研和已申報市科技計劃項目達到3項及以上,或有在研的本計劃項目,該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
3.企業有在研的本計劃項目,該企業不得申報。
4.研發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5.已獲國家、省、市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6.未按要求完成上年度科技統計的企業不得申報。
(六)其他有關事項
1.2024年常州市科技計劃體系見附件。
2.全面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項目負責人和承擔單位必須在項目申報時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進一步明確各自承諾事項和違背相關承諾的責任。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申報本年度市科技計劃項目。
3.嚴格落實審核推薦責任,項目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照《常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常科發〔2024〕4號)等文件要求,對申報材料內容進行嚴格把關,嚴格履行項目審核推薦職責。項目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有法人主體責任,在項目申報、立項和實施過程中相關責任主體有弄虛作假、學術剽竊、冒名頂替、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不良信用行為的,一經查實,將記入信用檔案,并按《常州市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常科發〔2024〕6號)做出相應處理。
4.切實落實廉政風險防控要求,按照管行業就要管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嚴格落實省、市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相關要求,把黨風廉政建設和科技計劃項目組織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嚴格執行科技部《科學技術活動評審工作中請托行為處理規定(試行)》(國科發監〔2020〕360號)要求,對因“打招呼”“走關系”等請托行為所獲得的項目,將撤銷立項資格,追回全部市資助經費,并對相關責任人或單位進行嚴肅處理。
四、申報程序
(一)申報方式
1.全面推行無紙化申報,網上申報不提供紙質版申報材料,在線填寫以下內容:項目信息表、任務書摘要(或可研摘要、實施情況報告摘要)、項目負責人基本信息表和企業科技發展報告(在市科技服務平臺中在線填寫)、設計任務書(或項目申報書、可研報告、實施情況報告,格式詳見網上申報通知附件)、單位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
2.項目申報單位應就網上申報材料的全部內容征得參與者和合作單位同意。項目申報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項目負責人科研誠信承諾書由項目負責人簽字后,將掃描件以附件形式上傳申報系統,其他附件材料應傳盡傳。
3.項目主管部門將推薦項目匯總表加蓋單位公章后,于申報截止后3個工作日內統一報送至市科技資源統籌服務中心科技項目服務科(常州市廣化街1號金谷大廈9樓910室)。
(二)網上申報
1.通過“我的常州”APP掃碼登錄或江蘇政務服務網登錄“常州政企通服務平臺”。
2.在“兌現服務-兌現申報”頁面搜索“市科技計劃(國際科技合作/港澳臺科技合作專項)”申報事項,閱讀申報指南及相關政策文件,下載相關資料,點擊“在線辦理”進入“常州市科技管理綜合服務平臺”( 以下簡稱市科技服務平臺)申報,填寫內容并上傳材料。
3.新申報單位須注冊,由市科技局審核通過方可登錄。項目網上申報5月20日開放,6月17日17:00截止。
(三)書面材料
本年度確定立項的項目,由項目主管部門通知項目承擔單位提交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紙質申報材料應在市科技服務平臺中選擇項目,點擊“打印申報書”按鈕生成帶水印的書面材料PDF,一律A4紙打印,左側裝訂成冊,紙質材料和網上提交的內容須完全一致。由項目主管部門匯總并蓋章簽字后統一提交至常州市科技資源統籌服務中心科技項目服務科(常州市廣化街1號金谷大廈9樓910室)。
(四)申報推薦
1.項目申報按屬地化管理,項目主管部門務必認真審核,申報材料經項目主管部門網上確認推薦后,原則上不予退回。市科教城管委會是本園區以及在常高校(包括市外高等院校在常州設立的分支機構)的項目主管部門。各轄市(區)科技局為屬地項目主管部門。市衛健委是市衛健直屬單位和市級醫療機構的項目主管部門。
科教城管委會:丁 凱;聯系電話:86339228。
溧陽市科技局:余 黎;聯系電話:87172890。
金壇區科技局:戴 超;聯系電話:82838662。
武進區科技局:壯 健;聯系電話:86310730。
新北區科技局:劉秀山;聯系電話:85127961。
天寧區科技局:王婷婷;聯系電話:69660666。
鐘樓區科技局:朱恒陽;聯系電話:88890745。
常州經開區科技金融局:胡其琛;聯系電話:89863177。
市衛健委:汪紅艷;聯系電話:85682572。
2.對事業單位申報指南代碼為5001、5002、5003、5005的項目采用限額制,其中市衛生系統單位申報不超過3項,在常本科院校不超過2項,其他事業單位不超過1項。
(五)聯系方式
1.常州市科技資源統籌服務中心科技項目服務科:黃浩艷,張磊;聯系電話:88105072,88101380。
2.申報系統技術支持聯系電話:88119160。
3.市科技局對外合作與人才處:楊杰 聯系電話:85681536。
附件:
常州市科學技術局
常州市財政局
2024年5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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